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执行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见附件1—29),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0.未通过认证决定书.doc
11.企业复核通知书.doc
12.通过复核决定书.doc
14.企业整改申请书.doc
15.未通过复核决定书.doc
22.信用承诺书.doc
29.送达回证.doc
海关总署
2026年3月30日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82号)执行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见附件1—29),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6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0.未通过认证决定书.doc
11.企业复核通知书.doc
12.通过复核决定书.doc
14.企业整改申请书.doc
15.未通过复核决定书.doc
22.信用承诺书.doc
29.送达回证.doc
海关总署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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