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美滕王阁(四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王阁制药)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南税三稽处[2026]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认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滕王阁制药应补缴 2020 年至 2024 年企业所得税 413.60 万元及滞纳金,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上述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并按照规定进行账务调整。本次事项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预计将影响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18.40 万元,最终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