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企业取得的水电费发票属于公司缴纳印花税的税基吗?
答复:
1、企业取得水电费发票,仅表明支付了水电费,但发票本身并非印花税的征税凭证。即使发票金额较大,也不改变其不属于印花税税基的性质。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进一步明确,除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的购售电合同按买卖合同征税外,企业与电网或供水、供气等单位签订的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均不征收印花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采用“正列举”原则,仅对《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等应税凭证征税。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未被列入税目税率表,不属于应税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