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有关规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稳定发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等文件规定,拟对2025年度省本级党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及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所辖企业和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联网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
2026 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山西政务服务网进入“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或直接登录(山西政务服务网)http://www.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
进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
网上办理: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材料需包含: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2.工资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3.社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4.劳动合同;
5.医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四、相关说明
(一)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五、联系方式
(一)地址:山西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太原市迎泽区南内环街寇庄西路42号)
(二)业务咨询电话:0351—2889103 0351—2889105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8600797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