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老师,请问一下,生产类纺织企业,很多生产设备都是很多年前私人购买,公司账面无体现,现在公司打算合规申报,请问一下这类设备如何入公司比较合适?
答复:
方式一:
将之前个人购买的设备,按照目前公允价格卖给公司,自然人代开发票,公司凭借发票入账。个人需要缴纳1%增值税,由支付方扣缴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设备
贷:银行存款或者其他应付款
方式二:
以固定资产盘盈的方式入账(公司可依据评估价值),盘盈不需要开具发票,因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交易。
借:固定资产-设备
贷:营业外收入
方式三:
重新找到之前卖设备的供应商,补签订买卖设备的合同(合同中需注明老板个人代付设备采购款),补开发票,由于之前是老板个人代付款,补签订代付款协议。
借:固定资产-设备
贷:其他应付款
方式四:
直接根据之前老板个人购买设备的原始资料来入账,但是由于不属于公司抬头而且没有公司购买的发票等,会计上虽然计入了固定资产,但是企业所得税上折旧不得税前扣除,因此这样处理还是不规范的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