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企业所得税
43iargtxhr6l
预缴申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的8个高频问题
发布时间:2025-10-17   来源:晶晶亮的税月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1、计提了工资但未发放,是否需要填写?
需要填“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不需要填写到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

2、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职工薪酬,如何填写? 
也属于“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或者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这个时候你需要自己通过相关科目统计填写。建议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渡核算,方便统计填表。

3、25年发放24年已经计提的工资是否需要填写?
不需要填“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需要填写到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 

4、“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是否包括个人部分的个税和社保?
包括,是税前工资概念。

5、哪个栏次数据会和个税系统收入数据比对? 
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

6、对于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科目的职工薪酬,是否要填写“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无论职工薪酬在会计处理中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只要已计入成本费用,均应在本栏次反映。

7、独立董事的报酬是否填写?
如果董事不在公司任职,所得属于“劳务报酬”,代开发票入董事会费,不需要填写。

8、实习生的报酬是否需要填写?
大学生在企业实习,同样是在统一管理下提供类似职工的服务——不管个税上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如适用2020年13号公告),会计上都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建议填写。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