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税法规
税费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
增值税
消费税
出口退(免)税
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
船舶吨税
烟叶税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税收条约
环境保护税
税费专题
政府性基金、费
营业税(已废止)
财务与会计法规
会计行政管理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会计处理规定
证监部门会计监管规则
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
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其他
小企业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政府会计实施问答
关于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付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
关于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处理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关于净资产及预算结余的会计处理
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会计处理
其他会计处理
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其他
财政总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与2006年前会计准则
特定组织与项目会计核算规定
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指南
管理会计
代理记账
财务管理
国际会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法规
执业准则
执业准则应用指南
审计指引
职业道德守则
审计准则问题解答
地方注协专家提示与业务指引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证监部门审计监管指引与会计风险监管提示
注册会计师其他
注册税务师法规
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
税务师执业规范
职业道德、质量控制、程序指引
纳税申报代理类业务指引
一般税务咨询类业务指引
专业税务顾问类业务指引
税收策划类业务指引
涉税鉴证类业务指引
纳税情况审查类业务指引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类业务指引
税务师事务所管理
税务师其他
资产评估师法规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指南
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操作指引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
资产评估其他法规
内部审计法规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内部审计其他
内部控制法规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内部控制操作指南
内部控制相关问题解释
其他内部控制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金融证券法规
金融监管法规
金融监管总局
央行
外汇管理局
外汇交易与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证券法规
证监会
上交所
深交所
北交所
股转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期交所
商品交易所
金交所
中金所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
中上协
期货业协会
其他财经法规
国务院
财政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家审计
海关
商务部
发改委
工信部
科技部
市场监督管理
人社部
医保局
自资部
住建部
知识产权局
其他部门法规
地方财税法规
江苏财税法规
江苏税费法规
江苏无锡财税法规
北京财税法规
天津财税法规
上海财税法规
重庆财税法规
浙江财税法规
安徽财税法规
福建财税法规
广东财税法规
广西财税法规
海南财税法规
云南财税法规
贵州财税法规
江西财税法规
湖南财税法规
湖北财税法规
四川财税法规
西藏财税法规
河南财税法规
河北财税法规
山东财税法规
山西财税法规
陕西财税法规
甘肃财税法规
宁夏财税法规
青海财税法规
新疆财税法规
吉林财税法规
黑龙江财税法规
辽宁财税法规
内蒙古财税法规
法律及司法文件
法律
法院
检察院
司法部
民法典相关
公司法相关
破产法相关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江苏税费法规
44hizjgpm6gk
全文有效
2025-10-17
2025-10-17
江苏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关于开展第一期“加油江苏”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9-20   
 

一、活动内容

个人消费者在我省参与活动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加油(每次加油金额≥2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均可参与抽奖。参与本次活动的加油站点详见附件。

二、活动时间

本期活动开展时间为2025年9月21日0时-11月15日24时。

三、参与方式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使用手机登录江苏银行小程序“苏银随心办”进入有奖发票专属页面,上传发票信息(发票抬头须标记为个人,每人每期至多可上传10张有效发票,每张发票1次抽奖机会),系统自动验证发票真伪,核验通过即完成报名。活动结束后统一开奖兑付,摇奖环节全程接受公证机构监督,中奖结果通过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及江苏银行小程序“苏银随心办”等方式对外发布,确保活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参与主体

成品油零售企业自愿报名参加,并作出相应承诺。各设区市商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筛选,滚动纳入参与活动。企业名单将在省商务厅官网(访问地址:http://doc.jiangsu.gov.cn/)公布,也可在“苏银随心办”小程序查询。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1万元(6000元现金+4000元消费券),50名;

一等奖:5000元(3000元现金+2000元消费券),200名;

二等奖:1000元(600元现金+400元消费券),1000名;

三等奖:500元(300元现金+200元消费券),5000名;

四等奖:200元(150元现金+50元消费券),25000名。

现金奖由江苏银行以转账方式付给中奖者(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由江苏银行统一办理)。消费券发放至“苏银随心办”微信小程序,适用于住宿、餐饮、加油站及便利店等商家,消费券不可以兑换成现金。普惠奖由参与本次活动的成品油零售企业自行配置和兑付,确保每名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均能兑取价值30元的加油礼包。

六、本通告由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参与“加油江苏”有奖发票活动加油站点名单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5年9月20日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