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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单出口模式终结,外贸人彻夜无眠
发布时间:2025-08-04   来源: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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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会计是一门标准化学科,但具体到行业还是隔行如隔山,比如财税界的两大知识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和外贸,有很多独特的经营模式和行业术语都是行外人闻所未闻的,
同时这两个行业过去也是国之重器,行内财务人员的薪资也是在财务界遥遥领先,但这两年大环境突变,这两个行业也深受其害,房地产已经倒了,外贸也在“贸易战”的阴影下瑟瑟发抖。
更加严峻的是,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的到来给外贸行业破了一盆冷水,大名鼎鼎的“买单出口模式”即将终结,外贸行业这次真的变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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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单出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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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就是一些企业和个人(自己没有进出口经营权)通过花钱“借用”其他公司的名义来出口货物。
比如,张三有批货想卖到国外,但没资质报关,就找一家有资质的公司(比如货代或物流公司),买他们的通关单证(如报关单、发票),然后以那家公司的名义完成出口报关,这是货物流和发票流。
同时,货款不走公账,而是私下转账给张三。这种操作本质上是造假套壳,目的是绕过正规出口流程‌,这是资金流。
因此,买单出口催生出专业“卖单团伙”,串联货代、报关行、地下钱庄,形成虚开增值税发票、洗钱、骗税的黑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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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单出口模式出现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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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为什么会出现买单出口这种模式?

买单出口的产生,主要源于企业想避开某些麻烦或成本,从而提高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1.没进出口权的小老板图省事: 很多小微外贸老板根本没申请过出口资质,或者货值太小不值得折腾,直接买单出口更快捷。

对中小跨境电商(尤其是年出口额低于500万元的卖家),无需投入资金办理进出口经营权(需注册外贸公司、海关备案、税务登记等,周期约23个月),通过支付“买单费”(通常每单50200元)即可借用资质出口,大幅降低前期合规成本。

无需处理出口退税的繁琐流程(如发票认证、退税申报、海关信息比对等),平均每单节省35天操作时间。

2. 退税太低或没发票: 如果商品退税率低(比如0%),或者采购时拿不到进项发票,正规出口就退不了税,企业宁可买单躲避损失。

3. 纯粹想逃税和监管: 老板把货款收入私账,不申报纳税,还能规避外汇管制,省下企业所得税。

如此一来,通过逃避税收、简化流程,买单出口企业的综合成本较正规企业低8%-15%,使其在海外市场可实施低价策略。例如,某服装卖家通过买单出口,同款T恤在Wish平台售价较合规卖家低20%,销量提升30%—艾瑞咨询,《2024年跨境电商价格竞争白皮书》。

另外还可以规避贸易壁垒与政策限制

 

部分国家对进口商品有资质要求(如欧盟CE认证、美国FDA注册),买单出口企业借用资质可暂时绕过此类壁垒;对于未取得“跨境电商企业资质”的卖家(如未在海关总署备案),买单出口成为其开展业务的“灰色通道”。

买单出口本质是伪造单证、冒名顶替,一旦被查,企业可能面临税务追缴(如补缴25%所得税)罚款,甚至刑事责任(如骗税罪)。国家现在严打这类操作,因为它扰乱外贸秩序,破坏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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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个时候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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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战虽然让中国外贸企业生存困境进一步加剧,但国家也不会为了保出口而放纵买单出口企业肆意妄为。

你说买单出口模式国家难道不知道吗,当然知道,但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开始整顿?

国家选择在2025年这个时间节点重拳打击买单出口,核心动因在于外贸转型关键期需根治积弊、新质生产力发展需公平环境、监管技术成熟可精准打击三大背景的交汇。深层剖析如下:

一、外贸结构优化关键期,必须清除“劣币”

1. 出口动能向高技术转型

2025年上半年机电产品出口占比达60%,高端装备增速超20%“新三样"增长12.7%。但买单出口企业通过低价倾销、伪造单证压低合规企业利润空间,阻碍产业升级。

2.共建"一带一路”深化需信用背书

上半年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进出口占比51.8%。买单出口伴随的低报货值、逃避质检等行为,易引发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损害"中国制造"国际声誉。

二、监管能力质变,技术条件成熟

能力突破
打击应用场景
海关-税务数据实时互通
报关单24小时内比对纳税申报表,货主信息穿透核查‌
银行外汇智能监控
私账收汇超20万自动触发预警‌
企业注销全链条锁死
清税证明成注销前置条件,空壳公司无处遁形‌

三、税收安全面临系统性风险

1.黑产规模化: 买单出口已形成"资质超市一虚开发票一地下钱庄"产业链,深圳查获单案虚构出口额超5亿元 。

2.财政损失扩大化: 违法企业通过私账收款、离岸转账逃避所得税,年税收流失预估700亿元。

3.政策公平性崩塌: 合规企业因25%所得税+合规成本丧失竞争力,倒逼"好人学坏"。

四、国际合规压力倒逼改革

1.碳壁垒升级: 欧盟碳足迹法规要求锂电池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披露,买单出口企业无法提供合规数据链 。

2.技术管制深化:无人机红外设备等敏感物项出口量因管制下降30%-80%,灰色通关加剧技术泄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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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单出口模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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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国家之前已经有动作了,3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应征国内环节税货物出口优化服务 规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8号),以“视同内销征税”“登记信息前置确认”“双证明管理”等制度,对跨境出口电商“买单出口”模式将形成系统性规范。

 

这次的国税总局2025年第17号公告(10月1日起执行)则是对“买单出口”模式产生了根本性冲击,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心监管机制:追溯真实货主责任

1. 代理企业强制披露义务

代理出口方(含供应链公司、外综服平台、物流企业等)需填报《代理出口企业受托出口情况汇总表》,必须提供实际货主的完整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货物明细及出口金额。隐瞒或信息填报错误将直接视为代理企业自营出口,由其承担全额企业所得税

示例:代理出口1000万元货物仅收10万元服务费,若未填报货主信息,则需按1000万货值纳税

2. 穿透式监管

无论出口链条涉及多少中间环节,税务机关要求最终追溯到实际生产销售单位(真实货主)作为纳税主体 。海关与税务系统数据打通,实现报关单、收汇记录与企业申报数据的交叉比对。

二、违规行为及高风险企业界定

1. 重点打击目标:

买单出口企业、承接“买单业务”的代理公司、延迟确认收入(如未当月出口当月申报)、低报货值、特殊贸易方式(如货样广告品)报关的企业12。

2. 新增监控指标: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出口收入需拆分为“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出口收入"“代理费收入”三栏明细,内外销收入混填将触发预警12。

三、企业面临的两大风险

1.税务责任转移

若代理方无法提供真实货主信息,需以自营出口身份补缴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25%),已取得的出口退税款也将被追缴。

2. 违规成本激增

政策容错率降低,以往通过“借壳出口”避税的操作被彻底堵死,违规企业可能面临补税+罚款的双重处罚。

四、企业合规路径建议

路径选择
操作要求
代理出口
需签署三方协议
1. 验证货主生产资质及纳税信用等级
2. 合同明确货主涉税责任及赔偿机制‌
自营出口
直接作为纳税主体
按FOB价全额确认收入及时申报退税
过渡期应对
存量业务补救
2025年10月31日前补录货主信息,缺失信息需货主补充法律声明‌

关键提示‌:新规要求出口收入确认时效性(当月出口当月申报)、交易真实性(物流轨迹可查),企业需建立全流程数据监控系统‌。

来源:极简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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