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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费用中的手续费支出,如果取得专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发布时间:2025-06-20   来源:草木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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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朋友询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用公司企业微信收款,提现到公户时扣的提现手续费,开的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因此,对于上述情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税额可以依法抵扣;其票面金额、税额分别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财务费用-微信手续费”科目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微信手续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微信资金

事实上,对于财务费用里面的手续费支出,只有与贷款相关的才不能抵扣。

在“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有如下明确,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而除了“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一般纳税人因其应税项目而支付的其他手续费,若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依法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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