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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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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5-05-05
2025-05-05
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财会〔2025〕28号  发布时间:2025-04-21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国资委(国资监管机构)、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分局,省级各有关单位,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切实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当前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推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推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推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促进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两个行业执业监督作用,提升服务现代化建设能力,现就加快推动我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以下简称“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持续固本强基,夯实行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推进标准化建设。指导和推动机构建立健全基础性标准体系并落地见效,切实提高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质量管理准则贯彻实施,鼓励建立并运行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注重标准化与信息化相互驱动、有效贯通,提高实施效率和效果。将标准体系建设与行业监管、综合评价工作相结合,总结梳理典型优秀案例,发挥示范效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

(二)推动规范发展。指导中小机构增强业务流程标准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推广业务管理系统、智能审计和评估辅助工具,提升执业质量。加大对不正当竞争、挂名执业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鼓励机构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区块链等前沿智能化技术,探索设立智慧共享中心,开发应用数智化反舞弊工具,打造全流程智能作业平台。指导机构执行行业数据规范,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数据处理行为。用好银行函证平台,扩大数字函证应用范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四)加强诚信建设。深化行业诚信教育,加大职业道德守则宣传培训,大力营造诚信文化氛围。持续完善诚信信息采集,全面记录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情况和信用情况,提高行业诚信信息披露透明度。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机构和执业人员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行政监管措施。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

(五)发挥综合评价导向作用。完善行业综合评价机制,引导机构坚持质量导向,规范业务流程,强化风险意识。鼓励机构争先进位,加大结果公开运用力度,为企业及其他组织合理选聘中介机构提供参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

二、支持做大做强,打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标杆

(六)培育“旗舰型”机构。支持机构依法通过优化组合、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规模,力争到2027年,有2—3家机构进入全国行业综合排名前20位。积极引进国内有影响力的行业知名大型机构到江苏设立总部。鼓励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形式,建立内部一体化管理规范,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培育高水平审计执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积极进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一体化管理。引导机构建立合伙人(股东)利益一体化格局,推动在人员、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质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建立并有效实施实质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一体化管理检查评估程序,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综合评价排名的重要依据和配置监管资源、确定检查方式的参考。(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

(八)提升资本市场服务能力。鼓励支持机构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业务,提高IPO服务、重大资产重组、公募REITs发行等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指导省内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进入从事内地在港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推荐名单,开拓H股企业审计业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江苏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促进国际化发展。建立省内机构与我省“走出去”企业的沟通机制,加大承接境外业务支持力度。支持机构参加境内外展会,将审计、评估、咨询、尽职调查等专业服务,作为国际服务贸易展览会和经贸洽谈的重要内容予以推介。鼓励支持省内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业务机构或加入国际知名会计网络(联盟)。(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做精做专,增强行业高质量发展动能

(十)突出服务特色。引导机构秉持差异化、区域化、专业化的发展战略,明确发展方向和业务领域,以专业特色打造市场、人才、技术优势,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加强政策指导,着力培育一批区域市场和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机构。鼓励机构积极入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

(十一)拓展服务领域。引导具备条件的机构加快拓展增信增值服务,逐步调整优化业务结构。指导推动机构聚焦服务当地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拓展行业与制造业、金融业等融合发展新场景,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鼓励机构稳健开展金融审计、信息系统审计、数据资源入表等业务的实践探索。(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

(十二)强化品牌建设。引导机构将品牌建设与诚信建设、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业务发展相结合,制定和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明确品牌定位,以品牌建设促进执业质量提升。组织机构参加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加大机构宣传力度,展示机构品牌特色。(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四、强化人才培育,构筑行业高质量发展智力支撑

(十三)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以经济发展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重点实施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高端人才培养项目,加大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力度。聚焦多层级行业人才梯队培养,科学制定行业教育培训规划,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化各级行业协会、执业机构、培训机构等培训主体的定位分工,借助国家会计学院培训平台功能,提高培训资源配置水平。(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

(十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鼓励引进高端业务领域“高精尖缺”人才,营造良好引才、留才环境。深化“政校行企”协同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提高行业人才适用性和储备水平。加大对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建设价值贡献的宣传力度,提升行业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吸引新生力量壮大行业人才队伍。细化落实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和职业风险基金管理,提升事务所审计风险承担能力,稳定从业预期。(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优化人才使用管理。建立健全人才档案数据库,加大人才动态管理。搭建人才使用平台,推荐优秀人才入选专家库、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等,有效发挥人才“智囊”作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

五、严格监督管理,完善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

(十六)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加强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确保机构持续规范运营。推动业务报告报备工作,拓展报告验证码应用场景,从源头治理虚假报告。综合运用暂停业务、吊销资格等措施,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处罚力度。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行业自律监督。完善自律监督约谈机制,对执业异常情况进行监测和预警。深化行政检查和自律监管联合机制,持续做好执业质量检查,完善“回头看”等促改帮扶机制,提升行业整体执业质量。重点关注为个别客户长期提供审计和资产评估服务、或有收费等风险情形,切实提高独立性水平。加强行业日常管理,组织机构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促进机构增强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充分发挥执业监督作用。(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资产评估协会)

(十八)净化执业环境。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选聘机构政策规定,规范预算单位选聘行为,引导形成以质量为主导的选聘机制。研究探索行业服务定价形成机制,指导推动机构完善与工作量、业务风险和服务质量相匹配的服务收费标准,防止恶意低价竞争。强化服务收费信息报备和监测,加强对选聘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江苏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丰富监督手段。依托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稳步推进行业监管数字化转型,“线上+线下”双向发力。推动形成行业监管行政执法标准,建立健全预警指标体系,提高发现造假问题线索的能力。完善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之间协同工作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双向互通共享,提升行业监管和打击财务造假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研究制订支持行业人才引育、数字化转型、业务拓展、国际化发展等政策措施,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财政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行业自律,支持协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协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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