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我们公司预收了客户一年的房租租金,怎么缴纳增值税呢?是不是和收入确认一样均匀计入增值税应税收入呢?
不需要,企业需要在收到预收款当期全部确认增值税应税收入并开展纳税申报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当天。

我作为个人房东也出租了房屋,那么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个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缴纳增值税。如果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还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